网友:老烟树
南京一条疯狗连续咬伤几十人。伤者打疫苗,一组疫苗需一百多块,血清每针还得一百多块,而且它是按人的体重来算的,每十公斤一针。一个成年人少说也有百八十斤,得打五六针。这样,每人少说也得掏个千儿八百的。如果狗是有主人的,索赔还能找到“娘家”。但是,咬伤人的是流浪狗,伤者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既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对犬类进行管理,还收取了不菲的费用,为什么不能也对无主犬进行管理,并对伤者进行赔偿?国外对于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项目,都设立相应的赔偿机制,我们至今还没有。如果政府不愿意出这笔钱,至少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按法律途径追究。
去年,杭州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由政府全额买单的宠物犬主责任保险,南京完全可以替养狗的人缴纳这类保险。此外,对于无主的流浪狗,政府也不要太小气,拿出点钱来给保险公司,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平日里也加强无主犬的管理。这样就可以减少许多类似的纠纷,也不要让市民买个“倒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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