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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来“帮忙”将人杀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10:49  贵州都市报

  为两元车费 朋友与摩的司机起争执

  他赶来“帮忙”将人杀死

  金黔在线讯 贵阳一保安搭乘摩的回家,因为2元车费,与摩的司机发生争执,双方邀约人群殴,造成一人丧命(本报曾做报道)。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周某死刑,缓行两年执行,主犯陈某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是贵阳一公司的保安。今年1月6日晚,陈某与朋友在大营坡菜场附近喝酒,当晚22时许,陈某搭乘路边候客摩的准备回家,快到目的地时,原本说好3元钱车费,摩的司机赵某却说路远要收5元。

  为了多出的2元钱,两人争执不下,于是都打电话邀约朋友前来“帮忙”。陈某将自己老乡周某叫来,而赵某也叫了薛等人过来调解,但由于人多口杂,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越扯越复杂,双方于是大打出手。混战中,陈某的老乡周某持刀将摩的司机赵某叫来帮忙的薛某腹部杀伤,导致薛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而陈某与老乡周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搭乘赵某摩托车,为支付车费的琐事与赵某发生口角,陈某冒充警察,要强行收缴赵某的摩托车,为此,赵某邀约薛某等人前来帮忙处理,陈某邀约第二被告周某赶来帮忙,导致周某与薛某发生冲突,周某持刀杀死薛某。周某、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系本案主犯,其直接持刀致薛某死亡。被告陈某冒充警察,与赵某引发纠纷,邀约周某前来帮忙将人杀死,也是主犯。一审判处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行2年执行。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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