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村民因房屋损害与村委会副主任协商时,被村治保主任及联防队员殴打。
近日,房山区石楼镇夏村治保主任沙树信、联防队员尹伟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治保主任挥拳伤村民
受害人该村村民石某称,2009年6月30日,村里修路将其母亲的房子震坏,随后他便一直在和村委会协调此事。当年7月3日晚7时,他和表弟高某再次来到村委会副主任宋某家中,宋某答复称:“你找地方做鉴定,如果鉴定出是村里修路给你震坏的,村里就给你修。”
见石某没有要走的意思,宋某给村治保主任沙树信打了一个电话。
据沙树信称,他在电话里听到对方那边很乱,有人大声吵吵,推测可能是出事了,便召集村治安联防队队员尹伟等人来到宋某家。
“我问石某怎么回事,他说‘你还想打我’,我就向他面部打了两拳,他没还手。”沙树信称。
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者
据案卷材料显示,现年51岁的沙树信为房山本地人,初中文化。曾因涉嫌爆炸案,于2007年9月8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5月20日被责令具结悔过,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因与石某在言语上发生争执,沙树信对石某进行殴打,并指使他人将高某带走,后在拉拽高某过程中,尹伟持木凳对高某头面部进行殴打。经鉴定,高某轻伤(偏重),石某轻微伤。
沙树信与尹伟在事发后,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得到对方谅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