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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等三部门再次公布举报电话严查虚假报道

  据新华社北京2010年12月31日电 为深入推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近日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3956;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中国记协举报电话:010-582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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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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