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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偷来的手机卖给失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3: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笨贼”被判刑一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林明聪、张东兴)小贼由于卖不出盗来的手机电池和手机卡,竟致电“事主”谎称是盗窃者的朋友,最后得意洋洋地欲将赃物卖回给失主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昨日,记者获悉,经吴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名“笨贼”何某日前已被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介绍,去年7月29日凌晨零时30分许,何某爬墙进入吴川市博铺街道某电讯维修店,偷走150块手机电池和129张手机卡。得手后,何某因找不到买主,于是发信息、打电话给该店老板,称自己是盗窃者的朋友,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店老板同意支付给何某1600元,何某即归还手机电池和手机卡给该店老板。

  当何某将盗窃来的手机电池和手机卡送回到维修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被盗的物品。经鉴定,该被盗物品款值人民币102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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