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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赔偿3万元,如今变成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1:05  城市晚报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举报“官二代”同学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一案近日再生波澜。

  11日,王鹏代理律师周泽告诉记者,宁夏吴忠警方已背弃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的承诺,决定只支付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目前,王鹏家属正与律师协商,并将于未来三四日内决定向法院提出裁决申请。

  去年11月23日,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赶赴兰州,以涉嫌诽谤罪名义,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助理馆员王鹏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此前,26岁的王鹏曾多次以邮寄举报信或网络发帖形式,举报其大学同学马晶晶在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中舞弊,而马晶晶父亲马崇林系宁夏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2010年12月2日深夜,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纠正了这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次日,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与王鹏代理律师周泽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在支付王鹏1003.44元国家赔偿的同时,另外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基本平息。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个多月后,吴忠市警方悄然反悔了。

  王鹏父亲王志昌11日告诉记者,11日9时许,王鹏所在的图书馆典阅部主任徐双定来电称,日前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派人赴兰州欲向王鹏送达一份赔偿通知,决定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如不服,可上法院。”

  王志昌说,王鹏及其家人不会接受利通警方的赔偿决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

  12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王鹏确认了该情况属实。

  据王鹏介绍,11日吴忠市的三名警察带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到王鹏的工作单位,当时王鹏在家中休养,警方找到了王鹏的领导,说明了情况:吴忠警方决定支付给王鹏“精神抚慰金”3000元。由于没有见到王鹏本人,警方没有留下赔偿复议决定。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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