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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专门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刘长忠)记者从1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上获悉,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对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

  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法国农业部共同举办的2011年中法食品文化及地理标志交流高峰论坛今天在北京举行。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在论坛上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从鲜为人知到成为著名标志,从数量稀少到种类齐全,中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历了探索、成长、发展等阶段,在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扩大出口、服务三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提升中国特色产品质量水平、塑造中国产品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保护知识产权、扶优扶强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孙大伟希望,通过中法、中欧在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的互信互认,进一步加深合作和交流,并希望茅台酒等知名酒类地理标志产品在法国和欧盟范围内得到有效保护。他提议,在中欧已成功开展的第一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试点基础上,加强对已注册成功的产品实施有效保护。同时,尽快启动第二批互认试点,将更多的优质产品纳入保护范围。

  据了解,在中国被专门保护的1170个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内产品1168个,国外产品2件,产品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多类产品。据统计,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

  论坛上,法国原产地命名管理局、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相关负责人,对中法两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应用分别阐述了各自观点。来自法国的干邑、巴约纳火腿、中国的龙口粉丝、南溪豆腐干和武夷岩茶等产地代表,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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