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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收“劫富济贫”更倾向弱势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3: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加坡坚持小户型、低房价原则,对购买自用房者实行税收优惠,对10%的最困难群体,政府提供补贴或廉租房。政府严格控制高价商品房的比例,对于超过100 平方米的“富人住房”,一律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让金及高倍的物业费。

  新加坡的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年产值来计算的,而年值是房屋每年可赚取租金的净收入,也就是年租金减去物业管理、家具、维修的费用。政府在房产税方面也同样体现了“劫富济贫”的原则:自住房产的房产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税率(如房屋出租者)是10%。而对于小户型的业主,政府会在自住的4%基础上再进行折扣。

  从2011年开始,政府对房产税进行了改革,制度更加倾向于弱势群体:对年值低于6000新币的房屋免收房产税,而年值在6000至24000新币的,只对高出的部分征收4%的税。而对于年值超过24000新币的房子,超过的部分要缴纳6%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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