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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交费后不给发票?收费员说要发票的都给

  1月12日,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说,1月10日自己想去香港中路影视中心旁的商店购买东西,将车停在了影视中心门前的停车场。“我发现要找的那家店已经搬走了,就准备开车离开,到停车场出口的时候,泊车员过来跟我要2元停车费,我前后停车也就五分钟,跟他解释他不理会,还催促我赶快交钱离开,说是别挡着出车口。”周先生说,自己担心影响其他车辆进出就先交了停车费,“当时跟泊车员要发票,他说没有发票,让我先开车出来再说。结果我开车出来之后再要发票他就不搭理我了。”周先生很生气,把情况反映给了市南泊车公司,那边的工作人员说,收费员不承认周先生曾要过发票。

  记者来到影视中心门前的停车场收费处,收费员说:“我们这个停车场是服务影视中心和旁边的商城的,收费标准很低,每小时四元钱,只要进入停车场停车的车辆都按规定收费,不管是一小时还是十分钟都应收取四元。那位先生说停的时间很短,但毕竟已经进入停车场了,最后收了他两元,这些收费都是合理的。”对于周先生所说的收费不给发票,这位收费人员表示:“那不可能,我们这里停车只要车主想要发票我们都会给。”

  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的胡衣华律师表示,消费者有权利索要发票,而像周先生遇到的这件事情,由于没有录音、录像等证据,同时没有监控设备,举证很难。胡律师建议,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要不到发票最好索要收据或收条这类证据,或者身边有人可以找出人证,以免给举证造成麻烦。 记者 纪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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