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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农民为何不愿变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4:2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玉泰

  农民变市民,被不少人看作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1月11日公布的“调研山东(2010)”大型社会调查活动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对于“村改居”或“城中村”的村民来说,大多数人并不愿意成为市民。

  本次调查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省民意调查中心联合开展,选择烟台市莱山区、临沂市兰山区、邹城市、寿光市、莱州市等5个代表性较强的县级区域作为调研地,采用问卷调查、结构式访谈、个案调查等三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资料。

  调查报告摘录:

  针对目前有些地区正在试行的“土地换户口”政策——农民退出农村土地保障(主要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后可转换为城市户籍,享受城市居民所拥有的社保、住房、就业、教育、卫生等各方面的政策待遇,只有24.5%的农户表示愿意用“土地”换“户口”,超过半数的农民并不希望“交出”土地成为“城里人”。

  困扰中国多年的城乡二元体制问题并没有随着本轮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而破解。城镇化后,仅有17.1%农民身份发生变化,由“农民”变为“市民”;2/3的农民只是住上了楼房,户口未发生任何变化。本轮城镇化只是暂时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方式和生活质量,并未改变他们的农民身份,实质仍是区域的城镇化,而非农民的市民化。

  专家解读:

  山东经济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武中哲认为,究其原因,无论是“村改居”还是“城中村”,村组织作为利益整合的载体成为以原村庄为边界的利益集团,为村民提供福利待遇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形成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很多村庄拥有土地资源和村办企业,在城镇化以后,这些收益仍在原村民的范围内分配。这些村民在城镇化以后不但可以持续享受原村庄(有的改为企业或公司)的分红和福利保障,而且还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工作或外出打工。而这些福利和保障是许多当地普通城镇居民所不及的。

  山东省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张晓研究员分析,除却农民对土地的天然感情因素之外,经济利益的考量无疑是决定性的因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他们最后的保障。“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除非有更大的利益诱惑,他们是断然不会舍弃土地的。

  张晓对记者说,权衡利弊,还突出表现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态度上——农村的政策是在第一胎为女孩的情况下允许生二胎,而城镇却不允许。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的“村改居”和“城中村”的村民仍然享受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此“优惠”政策,多数农民不愿意放弃,这也是他们不愿意成为市民的重要原因。

  调查建议:

  应首先解决“城镇化为了谁”这一重大思想认识问题,把农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其次,要解放思想,探讨出台保护农民土地经营权的地方性法规,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农民个人,相当长时期不变。在此期间,农民有权对自己的承包地经营、继承、租赁、转让、入股、抵押及出售。第三,要加强农村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的素质,重点培养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工作技能,增强其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能力,帮助他们尽早融入到城镇,使其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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