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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警方赔3千并公开道歉

  楚天都市报讯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报道 甘肃省图书馆职工王鹏因举报同学公考舞弊遭宁夏警方跨省拘捕错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宁夏吴忠警方决定支付给王鹏3000元精神抚慰金。

  宁夏吴忠市公安局12日通报称,针对“跨省刑拘”错案受害人王鹏提出给予精神抚慰金3万元的复议申请,吴忠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王鹏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并由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宁夏媒体《法治新报》上公开道歉。

  去年11月23日,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刑警赶赴兰州,以涉嫌诽谤罪名义,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助理馆员王鹏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此前,王鹏曾多次以邮寄举报信或网络发帖形式,举报其大学同学马晶晶在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中舞弊。而马晶晶父亲马崇林系宁夏扶贫办副主任,母亲丁兰玉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2010年12月2日,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称这是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随后作出《刑事赔偿决定》,给予王鹏刑事赔偿1003.44元,并派出一名副局长到王鹏所在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公开消除影响。12月3日,王鹏代理律师周泽表示,王鹏及其家人精神因此受到伤害,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已和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达成口头协议,随即他们向吴忠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得知吴忠警方只支付3000元精神抚慰金后,王鹏及其家人则表示,不会接受利通警方的赔偿决定。记者随后联系了吴海波,他否认曾口头承诺给予王鹏3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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