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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30日开卖

  一环路内也买得到

  主城区共776个销售点

  (三环内562个、三环外214个)

  近日,成都市安监局下发了《成都市2011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方案》,方案透露,2011年春节期间,成都市中心城区共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776个,其中限放区域(三环路内)有562个,非限放区域(三环路外)214个。市安监局有关人士说,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点位减少了8个。

  临时销售点的设立时间为:五城区(含高新区)、一环路(不含一环路)与三环路间设立时间为1月21日(农历腊月十八),一环路内设立时间为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七)。

  不管何时设立,每个点位都要到1月30日才能销售,直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五城区(含高新区)将在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对未销售完毕的进行回收。区(市)县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持续更长,从1月18日(农历腊月十五)到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结束。

  据了解,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已经开始,将在1月28日之前结束,有经营意向的市民可到相关部门申请。销售点依然是橘红色帐篷,统一编号,帐篷采用防水防火材料,外贴反光的禁烟禁火标志,同时配备了两个灭火器和消防桶。

  “与去年一样,今年的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每个点周围25米范围内必须无明火设施使用。”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烟花爆竹销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加油站等场所应保持不低于50米的安全距离,以下场所禁止设点:车站、码头、机场、城市主干道、主通道,其他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和交通枢纽通讯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还有地下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居民楼内。

  这些地方不能放鞭炮

  ●小区楼顶或者自家窗户、走廊等

  ●党、政、军主要首脑机关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影剧院、舞厅、体育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欢迎市民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警方(110)或市打非办(61885777、86625487)

  烟花爆竹生产门槛提高

  必须安装监控

  我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提高准入门槛.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1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工序和危险品储存区都必须安装有视频监控,逐步通过互联网先进技术实现远程监控。对于各生产企业,将强制推行机械化生产,并逐步淘汰手工装兑药、制引和日光干燥等落后工艺,到“十二五”末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减少20%,全省礼花弹生产企业控制在5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地产,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该地区烟花爆竹生产建设项目限批两年。

  成都晚报记者 蒋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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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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