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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三聚氰胺超标奶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7:2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倩如)日前,山西省晋中市中级法院对晋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宝生、齐卫钢、李赟、韩金亮、杨彩荣、石映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宝生、齐卫钢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2009年11月,被告人齐卫钢和晋阳乳业有限公司顶账时顶回一批奶粉。齐卫钢在明知该批奶粉三聚氰胺超标的情况下,仍将其中的11.31吨分多次卖给太谷县营养保健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李宝生授意安排喷粉工石映苗、杨彩荣,将从齐卫钢处购得的10.335吨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本公司不合格奶粉、退回过期奶粉及其他外购奶粉多次掺入该公司生产的“白塔牌”全脂甜奶粉中;李宝生还授意检验员李赟在对成品奶粉做三聚氰胺检测,就出具“三聚氰胺未检出”的报告;销售员韩金亮明知该批“白塔牌”全脂奶粉产品为掺拌的不合格奶粉,仍将其销往河北省的11个经销点。

  截至2010年7月案发,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全脂甜奶粉有120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超标或理化指标不合格,共计173吨,价值440余万元。其中,已有130吨伪劣产品销售到市场,销售金额达3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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