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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财物被盗物管可先赔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7:34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孙锦)以推动小区业主自治转型、物管制度创新闻名全国的深圳景洲大厦业委会,2011年再度和业主独立投票选聘的小区物管公司续签合约,同时在昨日推出了全国第一个产权明晰、责权分明的《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景洲大厦小区各专有收费面积和小区公共区域共有物业作了详细明确的界定。“双方确认:景洲大厦地面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库、红线内公共绿地属小区公共配套共用部位,其建设成本已摊入业主购房价款;景洲大厦未计入容积率的小区停车场属全体业主共有,产权、收益归景洲大厦全体业主共有。”

  “景洲大厦业主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场地出租、电梯广告等收入,同物业管理服务费分离。为了明晰业主产权收益,经双方协商约定,物管公司保证每年从景洲大厦停车场/位收入中提取税后60万元划入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账户,纳入‘景洲大厦业主基金’管理。‘景洲大厦业主基金’优先为今后景洲大厦更换电梯、改造供水管网、主体大修积累储备资金;也可按景洲大厦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公平、平等,相互制约监督,共同维护小区稳定是《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另一亮点。新“合同”明确约定,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带头履行缴费义务,自觉缴纳物管费、停车费、房屋维修基金;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大厦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反对任何人在景洲大厦耍特权“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缴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委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因物管公司监管失职,应对业主损失财物进行赔偿。但如何认定物管公司的监管失职行为?按什么标准、程序、时限,对业主损失财物进行赔付?一直是物管双方容易发生矛盾冲突的难点。

  2011版《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针对这一业内难点,景洲大厦物管双方对“物管公司监管失职行为”的认定,共同制订了13种认定标准,包括外来人员未进行登记放入小区;未通过对讲机征得业主核实同意将外来人员放进小区;未经业主签字将业主家电家具等物品放行出小区等内容,对解决日后业主同物管公司之间的矛盾争端,不失为一种可具操作性的探索尝试。该“认定标准”对解决全国类拟物管矛盾争端具有很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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