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相关地方政府收缴套取资金2.6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宇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中透露,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套取资金2.6亿余元。

  2010年6月份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问题7.14亿元。

  国务院来函中显示,针对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还拟取消存在违规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的项目单位今后5年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格,暂停相关县的国家农业开发县资格,并扣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指标;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涉及3.06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审计发现问题之后15天内将2.81亿元滞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被挪用的0.25亿元也全部追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针对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的资金5139.75万元。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