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1月12日电记者游春亮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1月11日和今天向20名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私房宅基地等违法行为的保障房申请人发放《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对告知内容无异议者,该局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经过查实,这20名申请人主要问题是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拥有私房宅基地等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规定。”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天该局已经以电话方式通知这20名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领取《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截至1月11日下午,已有8名申请人领取了告知书。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深圳市住建局拟驳回这20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这20名申请人对本告知书内容有申辩的权利。未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申请的,视为对告知内容无异议。市住建局将按本告知书内容对该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上述违法行为记入该申请人的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