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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会:人大代表向市长 实名举报人大常委“涉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8:46  东方早报

  翁振杰

  1962年10月生,硕士。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早报记者 于松 忻尚伦

  今年的重庆“两会”很“热闹”:先是在网络上,其后在会桌上,市人大代表实名举报市人大常委。

  1月10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创置业”)原董事长张明渝,向同在一组的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控诉”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西南证券董事长翁振杰“受贿涉黑”,并将这位政商名人定性为“重庆金融黑市的幕后黑老大”。

  其实,张明渝举报的内容并不新鲜,早在2008年重庆打黑正酣时,网络上就已有相关举报内容。此次因实名举报与“两会”直接挂钩,事件被迅速推向舆论中心。

  昨日,张明渝表示,对翁振杰相关实名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翁振杰则在正面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坚称,张明渝是在恶意中伤,歪曲、编造事实。

  昨晚,早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蒲剑。蒲剑称,重庆市警方已经注意到了张明渝实名举报一事,现在还在进一步了解中,目前尚无信息可对外公布。重庆市国资委新闻发言人也于当晚表示,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待情况清楚后,将向媒体和公众公布。

  该起事件已经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西南证券的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西南证券进行相关披露。西南证券昨日午后股价出现跳水,全天下跌1.73%。

  “两会”上的实名举报

  5184字的举报信描写了向翁振杰行贿的细节

  重庆“两会”召开期间,张明渝和黄奇帆同在沙坪坝区小组。列席会议的媒体人士告诉记者,张明渝在分组讨论时,直接向黄奇帆读了他对翁振杰的举报材料,并向黄奇帆递交了书面材料。作为同一届市人大常委,翁振杰此时正在潼南小组进行“两会”分组讨论。据张明渝表述,黄奇帆当时接收了这份材料,并告诉张明渝,将会送交政府有关部门。

  其实,张明渝这次的举报并非突袭。1月8日,张明渝最早在天涯论坛上将举报信全文刊登。在这封长达5184字的举报信中,张明渝将身份证号码写在了开头。当晚,依靠网络的力量,这篇举报信便传遍了国内各大论坛。

  在实名举报信中,张明渝称,翁振杰曾伙同其他涉黑人员涉嫌挪用公款,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索要贿赂,违法放贷,非法鲸吞同创置业价值数亿元的资产,恐吓威逼、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洗钱,高利转贷,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唆使农民工围攻重庆民生银行。

  整个举报信中,张明渝列出了翁振杰及其同伙的六大犯罪事实和线索,为了力证内容的真实性,他甚至描写了自己向翁振杰行贿的细节。张明渝称,同创置业在2004年和2007年开发两个楼盘时,与重庆国投合作了一个1.2亿元和一个3.5亿元的股权信托,当时为拿到资金,给了翁振杰合计135万元现金。“2004年(翁振杰)开口向我索要45万元,2007年底开口向我索要90万元;我无力抗拒他的敲诈勒索,被逼无奈,不得不如数支付给他;该两笔款项有同创置业的财务人员取款交给我的记录,分别由同创置业的尹姓驾驶员和罗姓驾驶员开车送我到锦绣山庄E21幢翁的住所,均由翁振杰家罗姓保姆开门让我提着装钱的包,当面交给翁振杰。”

  不过,截至发稿时,张明渝未透露上述目击证人的具体名字与联系方式,早报记者无法就此细节进行核实。

  举报信中,张明渝称,翁振杰挪用数亿元公款,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成为背后金主,涉及人员包括知名的重庆“黑老大”陈坤志、龚刚模、戴克伟、税可、杨云等团伙,及这些黑社会性质团伙开设的民间担保公司。

  早报记者2008年、2009年曾全程旁听了重庆“打黑”系列案,在陈坤志、龚刚模、税可、杨云等涉黑案中,重庆检方所指涉的上述黑大佬与所控公司确实与翁振杰所掌管的一些单位有过资金往来,但重庆检方在起诉中,并未将翁振杰及其掌管的单位列为违法主体。而当时,在有关重庆打黑的网帖中,张明渝是一名被“黑老大”迫害的受害者。

  据张明渝表述,对翁振杰的举报始于2010年5月。“当时我是向中纪委(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反映的情况。”张明渝说,到了2010年7月,他向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查询后,对方告诉他已经接到了中纪委转来的督办函。“之后,我多次去问询进展,但都没有给我明确答复。”

  张明渝这样说道:“在一次交谈中,重庆市纪委工作人员这样告诉我——‘如果动他,会对重庆市的经济产生震荡’。”张明渝几次向记者强调,在上访过程中“从来没有接到过政府部门的主动回复”。这或许最终促成了张明渝在“两会”时的“开炮”行为。

  纠结多年的恩恩怨怨

  同创置业当年资金链断裂是天灾还是另有隐情?

  1月12日上午,各方媒体开始介入。翁振杰和张明渝的恩恩怨怨也逐渐浮出水面。

  无论是翁振杰还是张明渝,均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名人”。

  被举报的重庆正厅级官员翁振杰,1962年10月出生。在重庆当地,翁振杰早已是金融业当仁不让的“一哥”。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市只有一家信托公司——重庆国投,只有一家证券公司——西南证券。重庆国投是中西部最大的信托公司。之前重庆国投由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国信”)100%持股,2010年完成了增资后,股权变为重庆国信持股66.99%。

  根据张明渝在举报信中的言论,翁振杰是重庆国信的实际控制人。张明渝说,翁振杰通过同创置业,以及重庆当地另一个房地产老板的重庆协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翁振杰持有重庆国信的股份,翁振杰因此成为重庆国信的实际控制人。

  张明渝曾在2008年,以10亿元的个人资产登上胡润百富榜,排在第727位。1998年,张明渝辞去了重庆渝嘉摩托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投身房地产业,在沙坪坝创建了同创置业。不到10年的时间,同创置业从只拥有单体楼的小开发商,发展成了总资产一度达到20亿元、排名重庆第六的明星地产开发商,但却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因资金链绷断而轰然倒下。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7年9月到2008年年底,同创置业的高利贷一共有41笔,其中还有11笔没有归还,余额多达1.88亿元。从2007年的第一笔高利贷算起,平均每天的贷款余额为2.46亿元,假设按照6%的月息计算,每天需要支付的利息就多达49.2万元。

  在此期间,重庆国投曾在2008年向同创置业发放了3.5亿元的2年期贷款。2008年,同创置业资金链绷断,重庆国投入主重组。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月23日晚间,重庆市政府金融办在市府办公厅针对同创置业问题召开了一次专题办公会。会上,重庆国投董事长何玉柏介绍,同创置业目前股权已托管到重庆国投名下。何玉柏提出,重庆国投下决心要完成同创置业重组,希望银行不要急于追贷款。

  来自张明渝举报信的信息却显示,同创置业的资金链断裂另有“隐情”。

  举报信称,2008年6月,翁振杰派人接管同创置业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公章和财务章,实际控制了同创置业的全部经营和资金使用。“当时,同创置业的净资产有5.2亿元,账上还有1.7亿多元的现金余额。”但由于现金被控制不能使用,张明渝称只能对外借高利贷,而借贷公司中不乏翁振杰的壳公司。据称,高利贷以收“利息”的名义取走了同创置业1.4亿元以上的现金,致使同创置业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

  之后,翁振杰让张明渝去深圳逃债,在此期间,翁振杰以张明渝已出逃为由,骗重庆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重庆国投重组同创置业。

  此外,举报信还列举了同创置业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与重庆国投进行的一系列“资金转移大法”。这段时期,也是同创置业高速发展壮大的阶段。

  张明渝在举报信中写道,2004年以来,重庆路桥通过重庆国投借款给同创置业1.2亿元用以支付土地款,待房屋销售后,同创置业向重庆国投还清了本金和利息,但“重庆信托只少部分归还给重庆路桥,大部分进行了挪用”,挪用涉及金额约8000万元,挪用至两家壳公司,而在重庆国投和重庆路桥的账目上仍然显示同创置业未还款。2007年,重庆国投向同创置业下属两家公司发放5400万元、600万元的贷款,均由同创置业提供担保。这两笔款项最终都被转移到了几家壳公司。张明渝称,他掌握了重庆国投当时向同创置业开具的“承诺书”,承诺贷款不会向同创置业讨要,而由重庆国投直接向壳公司追讨。张明渝称,这两家壳公司均为发放高利贷的公司。

  举报信节选

  我是张明渝,男,42岁,身份证号: 510212196808233514,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近年本市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使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应声倒地,也使部分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色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并走向消亡,但在重庆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金融领域,目前依然有黑恶势力操控,并对重庆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和恶劣影响,而这个金融黑市的幕后黑老大就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总经理翁振杰。

  翁振杰伙同其他涉黑人员涉嫌挪用公款,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索要贿赂,违法放贷,非法鲸吞同创集团价值数亿元的资产,恐吓威逼、暴力收债,强迫交易,洗钱,高利转贷,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唆使农民工围攻重庆民生银行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以下是翁振杰及其同伙的部分犯罪事实和线索:

  一、侵吞国有资产,非法控制三峡银行和重庆信托获取巨额不明财产

  翁振杰通过同创集团代其持有重庆信托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就是翁振杰,达到了非法利用国有金融机构,非法利用国有企业,为翁振杰个人获取私人利益的目的。

  翁振杰个人巨额财产除通过非法控制,强取豪夺外,还通过非法聚敛巨额财产对三峡银行、重庆信托及其关联公司形成实际的非法控制,使大量国有资产被其窃取、侵吞。

  二、挪用公款1.84亿,向黑社会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

  1、重庆信托挪用重庆路桥(60010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桥)公款8000万元。

  2、挪用重庆信托国家教育专项贷款资金公款5400万元。

  3、挪用重庆信托公款5000万元。

  三、强迫交易,非法鲸吞同创价值数亿元的资产

  四、恐吓威逼,暴力收债

  2009年4月,我向市委市政府打报告揭露翁振杰及其同伙。翁振杰通过市金融办看到这份报告,大怒,大骂我告他的状,说我不得有好结果,必须给他挽回影响。2009年4月底的一个晚上大约11点,四个平头在龙湖公园把我一顿暴打,说杨老大的钱你敢不还,把我前胸打至重伤,警方也取了证。

  五、索要贿赂

  2004年,同创集团下属重庆天人公司因开发位于重庆江北区的“同创国际”项目,2007年,同创因开发位于高九路的“同创高原”项目,向重庆信托做了一个1.2亿和一个3.5亿的股权信托。翁振杰故意在重庆天人公司贷款使用上人为设置障碍,以及借口其介绍了重庆银瑞公司借款给同创,2004年开口向我索要45万元,2007年底开口向我索要90万元。我无力抗拒他的敲诈勒索,被逼无奈,不得不如数支付给他。

  六、幕后指使围攻民生银行

  2008年10月,发生同创集团部分员工、施工单位民工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进行围堵的严重事件,这一建国以来重庆市绝无仅有的事件,是翁振杰指使和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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