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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中每一个瞬间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电视类获奖作品评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8:51  法制日报

  日前,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共同举办的2009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顺利结束。经过选送、初评、复评和定评,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97件,其中一等奖作品36件(篇),二等奖作品79件(篇),三等奖作品182件(篇)。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获取信息与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多,其中尤以电视对人们的影响最大,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法制题材的电视节目更是得到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在此次法制好新闻评选中,电视类作品以其特有的法制宣传形式深得评委们青睐。

  及时准确报道重大突发案件

  2009年度法制好新闻电视新闻共有推荐作品90部,时长522分钟。此次评奖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4名,获奖作品数量占作品总数量的24%。

  从90部作品所报道的新闻内容来看,既包括陕西高中生刑讯致死案的宣判、张明宝醉酒驾车的宣判、6·10特大贩婴案等年度重特大案件,也包括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邻里纠纷等琐碎小事的报道。新闻报道的形式有出镜记者现场报道、电话连线、图像新闻、字幕新闻等多种形式。

  一是突出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案件历来是法治新闻报道的重点,如何将重特大案件做成新闻报道的“年度大戏”?在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新闻报道的整体思路和与之相匹配的新闻制作手法就显得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各家媒体都有精彩的表现。

  二是抓住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法制新闻报道题材的一大特点。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突发事件更是取得收视率的法宝。济南电视台播出的《生死四十分》在记录突发事件的同时,融入了诸多人文关怀的元素,使人为之感动。《浪子回头》报道了逃亡多年的犯人寻求媒体帮助投案自首,话别亲人的故事。三个连续报道层层推进,感人至深。特别是同期声大量使用,更觉真实可信;而纪录片式的编辑手法,又增强了紧张感。整个报道发挥了积极的社会舆论导向作用。《监狱里的特殊招聘会》是此次推荐的电视作品中题材很特别的一个。既反映了法制新闻报道题材的多元性,又反映出职能部门为民服务的深入。

  三是强化主题宣传。主题先行的新闻报道需要作者从新闻角度切入主题,如太原电视台《法制前沿》推荐的《我市强制拍卖制度改革叫响全国》,便是以强制拍卖事件为切入口,将拍卖制度予以新的诠释。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社会部推荐的《律师事务所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则凸显了报道题材的新颖性。

  聚焦社会热点记录法治进程

  2009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共收到电视专题类作品151个,评出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5个。通过这些获奖作品,我们可以再一次清晰地看到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铿锵足迹。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先后发生了“新疆7·5事件”、“陕西高中生被刑讯逼供致死案”、“南京6·30醉驾撞人事件”、“孙伟铭驾车肇事案”、“湖南郴州腐败窝案”等。在本年度“法制好新闻奖”的电视参评作品中,都真实地记录了这些重要事件,为历史留下了珍贵的影像资料,也为中国法治的进程镌刻了深深的足印。

  由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电视专题片“高中生猝死公安局之问”采用了缜密的调查路径和令人信服的逻辑推理,带领观众深入案件内部,一步步揭露出发生在公安局内部的刑讯逼供真相,对执法犯法行为进行了有力的鞭笞。节目情景交融,感人至深。

  “名誉之战”是一个报道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专题片。节目中一名遭受丈夫虐待的妇女向媒体投诉了她的遭遇,而其丈夫却反咬一口,说妻子反映不实,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在这种压力下,他的妻子也开始倒戈偏袒丈夫,矢口否认自己曾遭受家庭暴力。夫妇二人共同指控媒体,所有报道此事的媒体不仅都成了被告,而且纷纷败诉。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的记者则不服输、不气馁地找证据、找证人,最终找到了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以及当事人哭诉的电视画面,打赢了这场“名誉之战”。

  获得二等奖的由山东省法制新闻协会、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山东济南电视台拍摄选送的专题片“其实很爱你”,记录的是演播室里里外外发生的故事,更进一步说,它记录的是一对母子由怨转爱、最终和解的全过程。这个节目悬念迭起、转合自如,结尾处生动感人且发人深省,是可遇不可求的好片子。

  在与观众的互动中说理讲法

  参加2009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电视栏目评选的作品有53个,共评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

  从整体看,尽管参评的法制栏目风格各异,题材多样,但都突出了法制特色,内容贴近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普法教育效果明显。特别是一些地、市、州级电视台的法制栏目,及时、客观地记录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方面从意识到行为的变化和进步。有的法制节目伴随了“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的全过程,已播出上千期节目。

  可以看出,本年度电视法制栏目具有以下几点共性:一是导向正确,释法准确,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如上海广播电视台的《新老娘舅》、湖北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的《天天有说法》、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的《有请当事人》等,把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多角度的依法剖析,说理透彻,教育作用显著。

  二是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互动效果好。如今电视法制栏目已成为各级电视台的当家大餐。由于这些栏目锁定的观众是普通百姓,所以深受老百姓喜爱。这类节目题材广泛,针对性强,观众有认同感,所以他们不离不弃追踪收看、自觉参与,其法律意识也因此得到了明显提升。如湖北卫视的《有奖有法》栏目,每期都组织不同的观众现场参与,融娱乐性、知识性为一体,把表演与评说结合起来,让主持与观众互动起来,大家根据自己的判断对问题作出表决,最后主持人亮出法律结果,效果很好。湘潭电视台都市频道的《老李说交通》,就直接请交警当主持人,到执勤现场主持节目,针对性和目的性极强,形式新颖效果很好。天津红桥有线频道的《法治聚焦》,把调解矛盾的全过程展现在观众面前,然后讲理说法。这些节目对广大基层群众来讲,生动实用,真实可信,确实让人受益颇深。

  三是短小精悍,实话实说,讲究质量,可视性强。电视法制栏目中的小专题片或深度报道,都是在固定的时长内完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法律事件的报道,有案件原由、案件过程和案件分析,然后通过采访或解说进一步挖掘事件的背景或当事人的内心思想,多采用客观展现,而非大道理的陈述,使观众有亲切感和认同感。不少电视台的法制栏目风格定位就是实话实说,求真求实。这样的案件展示和以案说法增添了群众收看的兴趣和效果。此外,本年度参评的电视节目在制作加工、技术标准、包装效果等方面都比以往有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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