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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9:11  郑州晚报

  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据悉,这是首个国家部委出台的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意见。

  支持河南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该《意见》紧扣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河南省“十二五”规划相对接,从战略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谋划了七大方面的政策支持,从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及时呼应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

  对中原经济区内市场发展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尚无确切规定的实际问题,《意见》支持河南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突破点多、创新力度大。”有关人士指出,《意见》明确河南可以探索建立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制度,“这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河南更好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从简政放权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在简政放权、授权扩权上,工商总局从4个方面赋予河南省工商机关行使企业登记管辖权,极大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有利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上,《意见》紧扣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的定位,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业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对于加快转变我省农业发展方式将起到重要作用;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上,工商总局放宽了企业登记条件,支持中原经济区内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在实施商标战略上,工商总局将河南作为重点支持地区,在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定、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等方面,出台特殊政策,推动创新型河南建设;在经费倾斜上,从信息化建设、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基层建设等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方面对河南工商系统予以支持。 据1月12日《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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