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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预算监察制昨生效 成员国预算须经欧盟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10:17  国际在线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欧盟预算监察制度昨日生效,从此27个成员国的预算案,须经欧盟审议才由本国国会采纳。分析认为,这标志欧洲经济合作进入新纪元,欧盟也逐步走向经济管治。欧盟主席巴洛佐形容新制度是“革命”。

  在新制度下,成员国每个财年将包含6个月的“欧洲学期”(European semester)。本年欧洲学期昨日开始,欧盟委员会公布“年度增长概述”,这年会探讨金融海啸对经济、就业、公债和增长展望的影响。欧洲理事会将于3月根据概述,向成员国提供政策建议。

  然后,成员国须于4月向欧盟当局提交中期预算策略,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于6、7月提供建议,才交回各国国会讨论。

  预算监察制度于去年9月正式被采纳,当时英国等不少成员国反对,认为会削弱国家财政主权,但意大利财长特雷蒙蒂认为欧盟使用统一货币(英国等例外),不能再“采用27种截然不同的预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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