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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签《苏州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13:52  国际在线

  中国经济网南京1月13日讯(记者陈郁)中国经济网记者在1月12日召开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经验交流暨商标运用保护会议上了解到,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正式签署《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苏州共识》,向全社会发出了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提升企业和品牌的国际竞争力的承诺。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讲话中指出,示范城市(区)建立健全了实施商标战略的机制,集聚城市发展优势,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市场主体的认可和好评,为全国商标战略实施做出了表率。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创新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商标战略已由部门行为逐步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政府欢迎、企业欢迎、部门欢迎的一件要事,呈现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主推”的局面。实践表明,实施商标战略是推进商标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商标战略实施全面提升了我国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仅彻底解决了商标审查积压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及奥运标志、世博标志、亚运标志等特殊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力度,还加强了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加大了商标海外维权力度,累计受理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已达15.4万件,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国内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累计已达11415件,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八,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

  付双健强调,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要做到进一步加强商标战略实施机制建设;继续扩大商标总量,增强城市的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区域资源优势,高度重视创新商标运用、提升商标价值;依法保护、加强管理,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保障。

  《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苏州共识》

  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也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1年1月12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经验交流暨商标运用保护会议。我们参加会议的全国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深刻认识到:实施商标战略,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努力做好城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先行者和探路人,积极推动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提升民族企业和民族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为此,我们形成以下共识并做到:

  一、大力推进本地区商标战略实施,强化商标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实现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与商标战略的有效衔接。

  二、结合本地区企业具体情况,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予以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对企业品牌经营和区域品牌经济发展的全面推动作用。

  三、推进自主创新与自主商标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形成核心竞争力;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为龙头,实现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五、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商标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

  六、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地理标志在农林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

  七、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各类企业。

  八、积极探索城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新举措、新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的典型作用,积极总结和分享成功经验,努力提高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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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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