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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1月13日电(通讯员周利军 陈慧)安徽广德一 “85后”盗窃团伙半年内入室盗窃八十三起。近日,经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主犯袁德有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十五万元。另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该盗窃团伙四人均为1985年以后出生,十二月十五日,主犯袁德有在广德县看守所过完自己的20岁生日。
2010年1月之6月间,袁德有、万阳、阮锦军、钟爱清四人用入室盗窃的方式作案八十三起,涉案金额达十一万余元。四人的作案手段大胆,白天在广德县郊用翻墙入院、踹门入室的方式作案。对柏垫镇居民就实行盗窃十四次,多次为同一天作案。
法院认为,该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