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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手整治手机“吸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15:23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及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加强对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督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要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

  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各种利用手机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况也屡禁不绝,特别是2010年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手机“吸费”问题,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中的内置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或是手机自动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在用户正常操作其他业务时,手机触发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用户点击订制类服务后,未经二次确认,即被扣除相关费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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