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李京华)国土资源部某处原处长沙志刚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040万元,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法院介绍,沙志刚出生于1965年,1988年从上海同济大学毕业,案发前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检察机关指控,沙志刚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某项目投标资格考试时泄露考试内容,并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为此,沙志刚以股份收益为名,多次非法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共计840余万元。
此外,沙志刚还于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阳(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项目提供帮助。程晓阳按照沙志刚的要求,违反规定以高出市场价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将部分项目分包给沙志刚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贾汛的帮助下,沙志刚将该款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