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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毒贩子"重出江湖"贩毒 还把俩情人拉下水

  1月13日,市北法院在大山法庭对5起贩毒案中的14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法庭上,两名女毒贩用衣服捂起了脸。记者何毅

  5起涉毒案的14名被告人接受审判。

  

青岛毒贩子"重出江湖"贩毒还把俩情人拉下水
毒贩老大徐某。

  

青岛毒贩子"重出江湖"贩毒还把俩情人拉下水
被告人白某(右)。

  

青岛毒贩子"重出江湖"贩毒还把俩情人拉下水
毒贩交易地点比较隐蔽。

  因贩卖毒品两次获刑,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铤而走险,还将两个情人也拉下水,1月13日下午,毒贩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北法院判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 5万元,两个情人也分别获刑。当天下午,市北法院在大山法庭对5起贩毒案中的14名涉毒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庭审现场,有的被告人用衣领捂着脸,有的表情麻木,据悉,这5起贩毒案中的1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2个月至15年不等。记者了解到,14名被告人中,最小的仅20岁,其中有3人是女性。法官介绍,这些被告人都是从吸食毒品,逐渐发展成了以贩养吸。

  直击

  两名女毒贩捂着脸过堂

  1月13日下午,市北法院对5起涉毒案件的14名被告人在大山法庭举行集中宣判。

  下午2时30分,14名被告人被法警们依次带入法庭。法庭上,审判长开始一一宣布14人的罪行。在此期间,这14名被告人,有的一直低着头,有的表情麻木。

  值得注意的是,14人中有3名女性被告人,其中两位年轻女子,一人把半个脸缩在衣领里面 ,另一人索性将整个头都“埋”在了外套里。

  记者了解到,这两名女被告人白某、秦某,是同一贩毒案中涉案人,两人均是这起案件的另一被告人李某的女朋友。

  案件一

  拉上俩情人还拽上的哥累犯贩毒形成“一条龙”

  据了解,今年35岁的李某家住吉林省通化市,来青后一直暂住在丹山路附近,1993年因盗窃、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1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四方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李某出狱后为谋取暴利,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干起了老本行。

  从去年开始,李某先后在夜总会结识两名女子白某和秦某,脚踩三只船,背着妻子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期间,为牟取暴利,将两名情人拉下水,每次进货后,将毒品分别藏到白某和秦某家中,而且还由两人负责联系买家,此外,李某嫌人手不够就找来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前来帮忙。

  201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10时许,李某接白某电话称“客户”梁某需要冰毒,被告人李某就到秦某的暂住处拿了7克冰毒,并指使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开车到一家夜总会,将冰毒交给梁某收到5500元毒资。次日3时许,民警在长春路将李某和李某某抓获归案,并从李某某身上缴获1.9克毒品。此后,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将秦某和白某抓获归案,并在秦某住处缴获李某存放于此的16.6克毒品,在白某的暂住处缴获毒品15.8克。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李某某、白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因此,法院一审判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李某某、白某和秦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到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到8500元不等。

  案件二

  一毒贩牵出多处“毒源”

  5起案件中,还有一起多个“上线”均卖毒给同一个下家的案子。

  2010年5月初一天,赵某应约来到市北区蓝天加油站附近,与索要毒品的陈某见面,两人环顾四周没人注意,陈某塞给赵某5500元获得了11.5克冰毒。

  陈某的另一“毒源”则是毒贩朱某,去年8月9日晚10时许,朱某驾驶的白色丰田轿车停在了市北区辽宁路一商场门前,“你要的5.5克冰毒我带来了。”陈某当即支付了3500元毒资。

  此外,同年7月上旬一天,一李姓男子以 55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1克冰毒,去年8月5日左右,李某又到陈某的暂住处,以32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6克冰毒后被抓获。在掌握陈某的购毒规律后,警方顺藤摸瓜,于去年8月10日,在陈某分别约赵某、朱某二人再度购毒时,将他们抓获。

  “你给弄点毒,地点你定!”去年10月份一天,陈某约“上家”孟某某见面,陈某给了其600元获得了0.4克冰毒,当即被抓获。

  法官宣判,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最小毒贩是个“90后”

  “徐某是这个团伙的老大,这些毒品都是他从省外运过来的。”法官告诉记者,在徐某所组织的贩毒团伙中,最小的还不到20岁。

  据悉,2010年7月至8月期间,徐某从外地弄来一批毒品后,先后两次在其暂住处和哥们郑某的暂住处,以5万元的价格,共贩卖给郑某125克冰毒。郑某拿到冰毒后,开始发展吕某和吴某两个下线。

  2010年7月中旬的一天,郑某在其暂住处,以4800元的价格,贩卖给了吕某8克冰毒;8月初的一天,郑某在其暂住处,以3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吴某6克冰毒,后伙同吴某在阳信路,贩卖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随后,警方又从吴某处缴获冰毒3.68克。据了解,吴某1991年8月出生,还不到20岁。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分别判处郑某、吕某、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到九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至50000元。

  容留朋友吸毒获刑七年

  记者了解到,今年37岁的王某这次已经是“二进宫”了。王某是青岛本地人,1996年,他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出狱后,由于交友不慎,逐渐接触上了毒品。2010年3月份,王某让其朋友于某在他房子里暂住,不过“好心”的王某,不但让朋友借住,还给于某提供冰毒并容留他吸食。

  2010年8月29日,于某在该房间吸食冰毒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此外,公安机关还在该房间里查获了王某所持有的甲基苯丙胺28克、海洛因30克、大麻4.2克。

  经审理,王某被判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被抓后家人才知他是老大

  记者了解到,40岁的徐某此前并没有犯罪记录,那他是如何成为一个“毒贩老大”的呢?对此,记者与其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

  徐某:2009年我跟朋友一起玩,出于好奇心,学会了吸毒。2010年夏天,朋友向我要冰毒吸食,我出于哥们义气,就从别人那里拿了点倒手给他了,后来我看这也挺挣钱,就越做越大。

  记者:有没有想过要收手?

  徐某:也想过,但周围朋友都跟我要,看这也能挣钱,一直没有停下来,现在知道吸毒贩毒的危害大了。

  记者: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徐某:以前做二手车生意。

  记者:你的家人知道你吸毒贩毒吗?

  徐某:我妻子是在我被抓了以后才知道的,我一直瞒着她。

  认识一个月就帮男友贩毒

  采访中,记者还与始终捂着脸的被告人白某进行了对话 。他称,自己是因为男友才走上贩毒道路的。

  记者:你为什么一直捂着脸呢?

  白某:我感到惭愧,父母都没有想到我会做这种事。

  记者:你是怎样走上这条路的?

  白某:是因为男朋友,我到案后才得知原来姓秦的也是他的女朋友。

  记者:你和李某怎样结识的,犯案中怎样具体分工?

  白某:我们在娱乐场所一起玩时认识的,才认识了一个月。我主要是负责打电话联系人。

  ■探访

  毒贩交易地点既隐蔽又嘈杂

  记者注意到,有一起案件中的毒贩们交易的地点,总是选择在孟庄路4号附近的桥洞里。这个桥洞有什么特别之处吗?13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13日下午,记者来到孟庄路上,记者沿着路南侧走完了整条路段,在埕口路附近找到了孟庄路3号和孟庄路5号,但并没有发现孟庄路4号,也没有看到桥洞。

  记者又往回走了一段路,在路北侧才看到一个铁路桥桥洞,上面写着“孟庄路4号”字样,这个桥洞只有5米宽、8米长,仅能容一辆汽车通行,行人需要从围栏围住的小路上通行。从桥洞走进去之后,里面是几栋老居民楼,道路坑洼不平。

  记者在桥洞附近观察了一会发现,孟庄路上的车流量不小,但进出桥洞的车辆和行人不多,而且周围十分嘈杂。

  A4、A5版文/本报记者黄英帅王悦 图/本报 记者 何毅(署名除外) 通讯员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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