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房晓颖 记者 郭剑烽)12天内5次“光顾”同一家店,窃得牛仔裤、衣袜、剪刀、平底锅、化妆品及拉杆箱等各种物品。日前,周伟被静安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25日上午,周走进曹家渡商业广场一家无印良品店,趁服务员不注意,偷偷拿了两条牛仔裤、一件黑色男式夹克衫、一把剪刀、4双运动袜和一套3只镂空平底锅。
第一次偷盗竟然全身而退令他胆大起来。之后,他又4次来到这家无印良品店,采用相似手法偷了外套、长裤、双肩包、漆碗、化妆品和拉杆箱等,最终被店员发现落入法网。据统计,周伟所盗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67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