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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媒体虚假报道可举报 13部监督电话已公布

  半岛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 李志波) 记者14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深入推进全市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发现媒体刊载虚假报道的,可拨打相关举报电话,一经核实确为虚假报道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市委宣传部:0532-85911776;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32-82878916;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0532-85913242;青岛日报报业集团:0532-82861091;市广播电视台:0532-85701847;青岛出版集团:0532-80998608;半岛都市报社:0532-80889617。

  此前,中央、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公布了举报电话。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3956;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中国记协举报电话:010-58262800;省广电局:0531-85036496;省新闻出版局:0531-86061723;省记协:0531-85196061。

  本市要求各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闻报道客观真实,切实维护新闻真实性和媒体公信力,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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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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