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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团代表热议保障乞讨儿童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07:30  郑州晚报

  春节过后,在微博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随手拍照解救被拐儿童”的行动,在本次两会上,乞讨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成了驻豫全国人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应立法禁止带领未成年人乞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霍金花说,应该从立法层面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的力度,建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增加一款: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利用被拐卖的儿童进行乞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暴力、胁迫等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议要立法禁止带领未成年人乞讨,“同时应规定无抚养能力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带领未成年人乞讨的不予处罚,但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给予充分救助后,仍带领未成年人乞讨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加强社会救助,加大公益投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

  对乞讨儿童应采用“先救后禁”

  如何解决现有的儿童乞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建业集团董事局主席胡葆森认为,应“先救后禁”,加大政府和社会的专项投入,首先帮助这些现有的乞讨儿童逐渐建立一个较安定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给予持续性安顿,然后再实施禁止儿童乞讨的相关法律及政策。

  晚报特派两会记者 张锡磊 廖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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