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赵春宇刘鹏)在昨日举行的四川省纪念第19届“世界水日”暨第24届“中国水周”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我省将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水利厅副厅长胡云表示,我省将建立“三条红线”——
一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水总量接近取水许可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坚决停止其取用水。
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水域纳污能力和入河限制排污总量将作为各级政府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参考依据。
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还将严格“五项制度”——
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作为项目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规划的取水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项目、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可能造成河道断流或者引发重大水事纠纷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对不按照取水许可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水电站不按审批规定下泄水量的,坚决叫停取水。对超过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项目新增取水。
三是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依法实行五个不同意: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不同意;在省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不同意;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不同意;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不同意;不符合防洪要求的不同意。
四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五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