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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艳涛 陆江霞

  本报讯(刘艳涛 陆江霞)河南省孟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两名干警近日来到朝阳镇小良村,看望石老汉夫妇。老两口连声说:“我们的生活有着落了,以后不用再记挂!”

  石老汉夫妇有五子一女,由于多年的家庭矛盾积怨成结,子女们都不愿承担二老的赡养义务。年逾古稀的老两口体弱多病,生活失去依靠。2010年年初,经多方协调,在朝阳镇社会法庭主持下达成赡养协议,但其子女拒不执行。该镇法律便民联络点遂将此案转交孟津县检察院民行科,经过缜密调查,严格审批,民行科作出了依法支持石老汉夫妇起诉的决定。2010年4月,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要求石老汉子女依法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并对生活费、医疗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孟津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一直惦记着老两口的赡养费落实情况,得知老人子女回心转意,老两口老有所依,他们终于放心了。

  2010年以来,孟津县检察院扩展民事行政监督职能,把和农民工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社会弱势群体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工作。

  为方便群众申诉,该院在全县12家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便民联络点”,聘请律师、村委会主任、教师等社会各界人士20人作为联络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下乡进行法治宣传,宣传检察职能,强化群众维权意识。同时严格支持起诉案件审批程序,建立对涉及民生的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此外,该院还建立了支持起诉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对于胜诉后执行程序中存在问题的案件,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确保支持起诉的社会弱势群体一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19件涉及农民工讨要劳动报酬、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类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并获胜诉,追回被拖欠工资、赡养费等15万余元,切实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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