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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让我重回家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孟广军

  今年春节,因为涉嫌抢劫,辍学少年晓明在看守所度过了他15岁的生日。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对晓明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后,设法联系到了晓明的家长,并敦促他们尽到监护职责。

  2月24日,检察院依法对晓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晓明又回到了亲人身边。

  2010年12月21日凌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客运中心对面天桥下,19岁的陈鹏向15岁的刘坤、14岁的晓明提出一起抢劫出租车司机,两人答应了下来。

  随后,刘坤选定一辆绿色出租车做目标。三个人乘车来到宝安区黄田村附近,陈鹏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威胁被害司机,刘坤也用砍刀顶住了司机腹部,晓明则在车后排座望风。最后司机被迫交出现金数百元和一部手机。

  刘坤事后分给晓明人民币50元、“营养快线”一瓶;分给陈鹏人民币40元、13元的香烟一包、可口可乐一瓶;自己分得人民币50元、13元的香烟一包、可口可乐一瓶。上述这些香烟、饮料都是使用赃款购买的。2011年1月19日,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陈鹏抓获归案,次日将犯罪嫌疑人刘坤、晓明抓获归案。

  2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抢劫罪向深圳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刘坤等三人。承办此案的女检察官甘露经审查案件和提审,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已涉嫌构成抢劫罪。可如何处理年龄最小的犯罪嫌疑人晓明,却让甘露陷入了沉思。

  晓明说:自己的父母在深圳宝安区卖菜,也提供了父亲的手机号码。但检察官多次拨打该电话,总是关机状态。晓明表示:自己没有其他亲人的联系方式,自己来深圳不久,住处的情况也说不清楚。在讯问中,晓明总是问一句才答一句,显得十分沉默。甘露耐心询问他来深圳以后的生活情况。问了很久,晓明才说出:他提供的手机号码是父亲以前使用的,并说父亲还有个新的手机号码,而且父亲现在还开了家配菜公司

  甘露马上联系晓明的父亲,告知孩子的现状。晓明父亲说,孩子离家出走多日,他还以为孩子回了老家,没想到孩子涉嫌犯罪被关进了看守所。他表示,要认真管好晓明,不再让他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甘露慎重地提出了对晓明不予批捕的处理意见。她认为,晓明作案时尚不满15周岁;其次本案的情节和后果不太严重,且晓明在本案中是从犯;另外晓明是因为离家出走没钱吃饭才参与了抢劫,有一定的偶然性。另外晓明对参与抢劫深感后悔,客观上存在被教育好的可能性。

  另外承办检察官还专门约见了其父母。晓明的父亲表示:自己有信心和能力承担好监护人、保证人的职责。并承诺管教好晓明,并保证本案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晓明属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社会危险性较小、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

  2月24日,深圳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晓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然,这个案件还将按照法律程序办下去,后面可能还要经过起诉、审判程序。但是由于晓明没有逮捕必要,所以在取保候审后,他可以先回到父母身边。”甘露解释说。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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