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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蒙区域金融合作协议签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3: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衍琪)昨日上午,市支援合作办公室、市金融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共同签署《京蒙区域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京蒙两地将在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区域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信息和人才交流、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黎晓宏等京蒙两地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2010年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京蒙两地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此次京蒙两地签署区域金融合作协议是落实框架协议的一项重要工作。

  吉林在致辞中表示,北京作为首都,长期以来在许多方面得到了内蒙古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目前,首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更高的标准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北京应不断加强与内蒙古的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抓住两地全面谋划“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利契机,推动北京与内蒙古两地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的交流合作。

  近几年来,京蒙两地金融合作成果显著,双方在机构设立、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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