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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农民就难缠吗?

  23日9时45分,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药家鑫一案审理,除了双方当事人亲友外,许多媒体现场采访,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安音乐学院等400余名大学生旁听了审理。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按《刑法》有关条款,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药家鑫辩护律师对故意杀人无异议,但要求以自首情节和心理抑郁导致激情杀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则认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斟酌量刑

  被告律师:激情杀人 纯属偶然

  当庭辩论阶段,被告人律师辩护称,被告人自动投案,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从第一天的口供到今天的法庭陈述,都是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

  律师同时认为,通过法庭调查,本案不是有预谋有计划,纯属偶然。不是直接发生的故意杀人。而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演变。交通事故也是意外发生。瞬间演变,被告人也是认可的。药家鑫生长在一个普通家庭,家人为了培养他,呕心沥血。被告人因学习、就业压力,心里承受着很重的压力。被告人实际上早已经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产生了自杀的念头。本案发生,是心里不良情绪凝结。属于自身的心理脆弱,临时起意,可以定义为激情杀人,望法庭斟酌量刑。

  辩护律师认为,侵犯的客体对象是特定的,23时左右,大学城郊区,没有危及到被害人之外的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犯罪意图是瞬间产生,被告人缺乏社会经验,性格内向,不具备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辩护律师最后补充说:被告人当时对于刺到哪里,刺了多少刀,都没有概念,说明被告人心里恐慌。被告并非富二代、官二代,也不属于社会残渣一类,请求量刑时给予考虑。

  不能轻罚

  公诉人:他丧失起码的道德底线

  对于被告人律师的辩护,公诉人则认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按《刑法》有关条款,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辩称:“买刀防身对被害人狂刺,说明他的主观恶性非常重;初犯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一般把人撞倒了,都是把人扶起来,这是一般的道德底线。他连这一点起码的道德底线都丧失了,因此也不能做从轻处罚。”

  公诉人在最后的陈述中又补充说:“不认同辩护律师所说的药案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希望减轻量刑等说法。”

  绝不饶恕

  受害人家属:要求判药家鑫死刑

  开庭前一天,受害人的父亲张平选重复着他的想法:“我的要求就是判药家鑫死刑,告慰我女儿在天之灵!”

  开庭前,受害人张妙的20多名亲友也来到了法院,依次在旁听席就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之一、张妙丈夫王辉的表哥张显情绪激动,他在答辩时说:“王辉说过,就是撞得很重,就是瘫一辈子,我不问你要一分钱,至少我娃有个妈,我有个妻子,我们是一家人……你怎么说我们难缠呢?农民就难缠吗?就是撞成重伤了,你跑了,我们有人在,我娃有妈在,母爱是无价的……一个两岁的孩子呀!孩子问妈妈干什么去了,我们只好说妈妈去挣奶粉的钱去了。他永远没有母爱了……”

  请求宽恕

  药家鑫:我愿意给他们当牛作马

  坐在被告席上的药家鑫同样十分痛苦,他低头盯着地面,双手扶着颤抖的膝盖。“我对不起张妙,对不起她的家人,也对不起我的父母。”接受讯问时,这名21岁的大学男生连用三个“对不起”,急切地表达悔恨。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边哭边说:“我知道我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家人将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希望张妙的家人、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说到这里,药家鑫的声音颤抖不停:“我会怀抱着一颗忏悔的心、感恩的心,回报社会给我的机会,向受害人的家属赎罪。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作马,请求他们的宽恕……我对不起他们……”最后,药家鑫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以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意。 综合新华社、西安晚报

  新闻背景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驾驶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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