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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住房将取消抵押手续费 继承转让免手续费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等。根据新规定,5月1日起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住房抵押手续费最高可达300元,住房租赁手续费是100元,转让继承房产也要交费。

  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取消

  根据发改委下达的通知,五一起,将明确取消及降低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具体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3月23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根据青岛市的规定,目前青岛住房房产抵押手续费收费标准为: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住房转让费方面,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收费3元,二手房每平方米收取6元,住房租赁手续费收费标准是每套100元。住房以外的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每平方米10元,转让继承的每平方米收费1元。出具有关土地权属、登记等书面证明费(个人)每宗次50元。出具房地产档案材料证明(个人)每份50元,单位每份300元。

  建设项目收费控制上限

  通知要求降低及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各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 ;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 ;10~50亿元的为0.008% ;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 。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

  该政策对楼市影响很小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建设项目收费规定是: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50% ,中标单位缴纳50% ,单项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等,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

  对于发改委此次新政的影响问题,记者采访了岛城业内人士林宪周。“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降低一些交易收费标准,能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但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情。建设项目收费实行上限控制,减轻建设单位、开发商的负担,但对房价很难产生实质影响,对楼市影响也很小。”林宪周分析说。

  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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