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露玲 宋超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开展犬类整治集中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至11月底。此外,已实施4年的《济南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在修改,对养犬扰民、宠物节育、收养流浪犬等常见问题均有所规定。
据了解,本次行动主要对流浪犬、大型犬、烈性犬收缴处理;查处无证、造假证养犬行为;查处到景区等公共场所遛狗等各种违规行为。警方提醒市民:携犬出户应当携带犬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牵引;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等公共场所。今后,济南将完善规范管理措施,继续推广流动办证的经验做法,加大流动办证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