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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人下海珠桥 他要向警方索赔7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6:15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 许方健 陈辉 2009年5月21日,赖建生爬上海珠桥,与坐在桥梁上讨取工程款的陈富超肢体接触后,后者坠落至桥下救生气垫受伤,赖建生也因此被取保候审。昨日,赖建生称未获见义勇为称号让其觉得不公平。

  他表示要起诉当年以故意伤害罪立案的四名警方工作人员,索赔78万元。为了防止有人再爬海珠桥,赖建生还几次现场观察画出了自己的改良方案。

  未获评见义勇为他觉得不公平

  昨日上午9时许,赖建生再次带着材料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没有被核定见义勇为称号的不公。除此之外,他还携带一份自拟的起诉状。起诉状里,他列举了5个诉讼请求,并索赔78万。

  “名誉损失45万,精神身体折寿损害30万,医药费3万”,赖建生解释说,精神身体折寿是按照自己这两年里所受的身心压力折算的,“我老了的时候,可能会少活三年,每年按照10万元来补偿。”

  自取保候审结束后,赖建生就在寻求政府部门对自己见义勇为称号的认定。但去年11月份,海珠区公安局在《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认为,海幢派出所办理赖建生涉嫌故意伤害、强行冲闯警戒区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法规办事,不存在违反办案程序的问题。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日表示,程序上,见义勇为行为需要警方认定并申报,但他们没有收到关于赖建生见义勇为行为的报告;而赖建生推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被拘留,按照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肯定不是见义勇为行为。

  但赖建生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实在不行我就要起诉他们。”昨日下午3时许,赖建生来到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赖建生应先去海珠区公安部门的纪检机关反映情况。在调查结果出来后,如果赖建生仍持异议,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起诉。

  画改良图防止再有人爬桥

  在赖建生的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特别的制图。赖建生称,这是3月5日上午9时许,他再次前往海珠桥,花了两个小时对海珠桥进行了仔细观察,然后画出了一张海珠桥改良图。

  这张改良图的建议,主要集中于在铁质桥梁架的结合处和能够攀爬的桥梁上,覆盖一层钢化玻璃,或者用钢化玻璃将桥梁结合抱起,“这样就很滑了,双手双脚也使不上力气,没法爬的。”

  赖建生说,当天他想仔细量下需要多少钢化玻璃才能覆盖住容易攀爬的桥体部分,但被守桥的保安阻止。说明来意和身份后,保安称需要向上级汇报,“然后警察赶来了,不让我去量,也只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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