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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入户 顺德适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8:1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黎诚 何帆燕 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已于3月21日发布,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办法》中规定,符合引才条件者,在佛山买二手房也可以入户了。市人社局称,该办法适用顺德。

  据《办法》规定,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符合佛山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的,可办理落户手续。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购房入户的条件放宽了。以前,按照佛山的政策,购买二手房是不能入户的。

  南都记者在市公安局网站查询入户政策发现,市外户籍人员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已办理房产证,并满足如连续3年以上缴纳社保费等条件之一的,方可办理入户。而这个政策不包括购买二手房和自建房。

  “根据颁布的办法,购买‘二手房’的,不受居住(暂住)年限、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投资注册资金的限制随时办理入户,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根据最近出台的佛山限购令,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将暂时不能在佛山行政区域内买房,因此,尽管《办法》规定了不受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但实际情况中,非佛山户籍家庭,或仍需在佛山纳税一年后,才可购二手房,才能按《办法》规定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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