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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死因庭:8港人“非法被杀” 菲方“4宗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08:25  中国新闻网

  

香港死因庭:8港人“非法被杀”菲方“4宗罪”
8名人质被裁定死于“非法被杀”,还了死者一个公道。谢廷骏家人及律师对裁决均表示满意。(左起:谢廷骏弟弟谢志恒、大律师潘熙、谢廷骏哥哥谢志坚、团友李滢铨、谢廷骏母亲李美珍)香港文汇报图

  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8.23菲律宾人质事件令香港市民悲恸,随着香港死因庭为期28天审讯结束,公义终获彰显。陪审团一致裁定,8名遇难港人全部“非法被杀”。

  在香港首次的叙事式裁决中,未有涵盖人质事件责任谁属,但陪审团一致确认菲律宾政府“4宗罪”,导致8名死者无辜身亡,包括菲国当局未能有效答应枪手要求、谈判人员撒谎令谈判终止等。殉职领队谢廷骏家属满意结果,但直言今次裁决是与菲国抗争的开端,下一步将联合事件幸存者及其它死者家属,向菲国展开民事索偿追讨责任。

  陪审团昨日经过5小时退庭商议,最后裁定8名死者均属非法被杀。今次死因庭首次采用叙事式裁决,利用44条问题交代事件经过及背景,以及导致及促使8名死者死亡的原因。

  陪审团在裁决中,一致同意菲国当局未能及时和有效答应枪手门多萨的要求;谈判人员撒谎令谈判终止;门多萨从电视收看胞弟被捕的新闻直播,致情绪失控而开枪杀人;以及菲警向旅游巴士展开攻击历时1小时20分钟,令人质未能及时获救及医治,均属导致及促使死者死亡原因。

  毙枪手救人质 至少错失三次良机

  陪审团亦同意证人讲述的大部分事发经过,包括菲警特遣队指挥官虽曾指示狙击手,只要清晰见到门多萨就可实时向其开火,但狙击手却错失最少3次枪杀机会。在事发当日,菲警方未有安排心理专家及情报人员协助谈判,又未有向获释人质收集车上相关资料,亦未有在与肇事巴士相若的环境下,进行攻击及制服门多萨的演习等。

  不过,陪审团却未能确定其中4项事发经过,包括门多萨是否曾于当日下午向人质表示,将于下午3时释放人质;门多萨开枪时,在场主要指挥人员包括马尼拉市长林雯洛和总指挥官马格蒂拜等,有否一同离开到高级餐厅颐和园用膳;如谢廷骏及梁颂仪中枪后20至30分钟内及时获急救,可否存活下来;谢廷骏于当晚8时50分被救出,是否无人为他急救及检查生命迹象。

   家属幸存者:追究两指挥官责任

  遇害人质家属及事件幸存者目前正研究向菲律宾当局进行民事索偿,要求马尼拉市长林雯洛,前马尼拉警察总长马格蒂拜及相关涉及失责的人员负上民事责任。

  死因庭裁决 8名港人非法被杀

  谢廷骏 (男/31岁)

  中枪数目:1

  致 命 伤︰颈部枪伤,伤及左颈大动脉、主静脉及脊柱颈端

  梁锦荣 (男/58岁)

  中枪数目:2

  致 命 伤︰胸部及右上肢枪伤,伤及肺部、主动脉、肋骨架、上肢肌肉结构

  梁颂仪 (女/14岁)

  中枪数目:2

  致 命 伤︰胸部枪伤,伤及肺部及脊柱胸段

  梁颂诗 (女/21岁)

  中枪数目:1

  致 命 伤︰头部枪伤,伤及脑部

  傅卓仁 (男/39岁)

  中枪数目:3

  致 命 伤︰躯干枪伤,伤及心脏、左肺及主动脉

  汪子林 (男/51岁)

  中枪数目:1

  致 命 伤︰胸部枪伤,伤及食道、气管、主动脉及肺部

  杨绮华 (女/44岁)

  中枪数目:1

  致 命 伤︰胸部枪伤,伤及右肺及脊柱胸段

  杨绮琴 (女/46岁)

  中枪数目:1

  致 命 伤︰头部枪伤,伤及脑部

   人质事件死因研讯小总结

  - 研讯日数:28日

  - 出庭证人:41人(当中10人为菲律宾证人,在马尼拉以视像系统越洋作供)

  - 呈堂证据:170份

  - 首次以3D立体动画协助解说血溅形态、弹道方向,以及人质中枪位置

  - 专人制作巴士及黎剎公园模型,协助证人解说位置

  资料来源︰死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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