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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在京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15:46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中国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会24日在北京举行。广大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6000余件提案中,经审查立案的5616件提案交由168家承办单位办理。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提出后,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经过审查立案的提案,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承办提案的中国共产党有关部门、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并将办理复文直接寄交第一提案人,同时抄送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如提案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复文,可向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查询。

  近年来,政协提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政协提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从提交的提案内容上看,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共提出提案2400余件;围绕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共提出提案1800余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提出提案1100余件。此外,提案还就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举办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公共外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根据2月28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的督办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工协作,提案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增加了“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的职责。为使重点督办提案的选择更富科学性,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大会提案组在初审提案过程中,便与承办单位进行了沟通,形成了重点督办提案建议题目,并提出了建议督办方式,供会议参考。经过遴选,已初步确定75个重点督办提案。

  在24日的提案交办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指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王刚要求各有关方面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政协有推力、委员有活力、承办有动力”的办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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