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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3日14: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新华社报道称,青岛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公墓续费问题成为焦点。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一周期,特别是经营性公墓。至于是否续费、如何续费,应看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一直强调,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合同20年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取。按照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而此前一年颁布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未涉及20年后续费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需要交管理费的主要是经营性墓地,具体怎么交、交多少,还要看当时签订了什么样的合同。

  另外,民政部有关人士也表示,墓地也不属于殡葬基本需求之列,所以并不鼓励大家都要去寻找墓地,也就不属于国家必须要去保障的范围。

  据悉,民政部门可能将出台一个关于规范殡葬收费的办法,不过现在尚未公布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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