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穿着睡衣、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登录互联网,往往会被一些不起眼的电子小广告所吸引。对于正在网上苦苦寻觅职位的应届毕业生而言,更是对此怦然心动。不过,公安工商部门和专业人士提醒,那可能就是深不可测的网络传销陷阱。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指出,“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往往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非法传销分子一般从急于就业的大学生、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村居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淘宝网店店主入手,发展下线,其手段较传统传销更隐蔽。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办理“蝴蝶夫人”案的郴州警方一位负责人介绍,“蝴蝶夫人”网站于2006年正式建站运作,仅郴州一地就发展了5000余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说,我国网民群体近年来迅速扩大,互联网的便利性、隐秘性,以及部分网民对电子商务认识模糊,都可能助长网络传销,使之泛滥。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罗列了三大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
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三是利用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宣传服务、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记者从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已被有关部门列为重点打击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杨正鸣教授建议,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提高专门针对网络传销涉嫌犯罪行为的“电子取证”侦查技术,大幅增加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网络传销的定罪量刑等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建议,现在网络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高明,往往将服务器设在国外,难以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权。不妨确立“谁先受理、谁先管”原则,要求当地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由于大学生渐成网络传销“主力”,刘春泉认为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帮助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认清“网络传销”和“网络营销”的区别,提高他们的理性判断能力,克制贪欲。
杨正鸣认为,由于网络传销涉及面广、牵涉对象众多、信息传输快,取证比较复杂,因此更需要发挥民间力量,依靠群众组织,加强社会面上的综合治理,让其难有生根的土壤。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