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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间,微博在中国实现了爆炸式增长。微博作为网络传播的一种新形式,正日益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个新亮点。青岛微博(http://t.bandao.cn)作为青岛地主最早最主流的微博,日益受到青岛乃至山东地区网友的青睐。为便于网友检索,半岛网将精选当日微博,推出“微语录”专栏以飨网友。
今日热点
晚上开大灯(远光)有多大危害?理发师王文欢晚上骑车从台东回海云庵附近的家,却在途中因为对面大灯照射,眼睛看不见而摔倒,虽然晃晃悠悠回了家,但却几成植物人。这个家庭怎么办?谁惹的祸?是天?地?空气?都不是——就是那盏致命的远光大灯!您对开大灯有何应对?欢迎博友讨论。
网友热议
@张家华:非常痛恨那些无良的司机在对面开着刺眼的远光灯,哪怕他们在等待绿灯时都不舍得关闭!我经常有一种想要迎面撞翻他们的冲动,但是我清楚自己开的不是坦克车。我的态度比较保守——先开大灯忽闪对方,提醒关掉大灯。如果对方不听,则避开超车道,采取跟前车的办法,避免对方大灯对自己视线的干扰,不容易出事故。
@满屏荒唐言:首先说,开着远光灯行驶是违反交通法的违法行为,开着远光灯行驶的往往都是新手,他们还不了解开远光行驶的危险性,只图自己视线。开远光等的危险在:对面的驾驶员会因你开着远光灯而突然产生视力模糊而看不清道路情况,极有可能驶离正常车道,一但占用你的车道,势必造成碰撞事故。
@MARS:交通法规不可能规定的这么细致,法规太细致反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基本不能指望交通法规来约束大灯的使用,这个只能靠自觉,但自觉恰恰是中国目前最缺少的东西。@丢丢APPLE:相当不道德的司机!诅咒喜欢亮大灯走大马路不顾他人的司机都没有好下场!!!我一看这样的就有想下去揍他们的冲动,但是天天有天天有,都揍了我就累死了。
@rainman:市区开大灯应该吃罚单。
@城市信报新闻热线:刚刚又去采访家属了,伤者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出了事以后,既不敢告诉老父母,又不敢告诉9岁的儿子,而且在重症监护室里花费很高,家里人内心严重纠结。
微观点
@张家华:为了所谓的查车,损害多少公众利益——城阳区汽车北站西边路口,仙山西路有交通局在查车,现在已经造成严重堵车,大约堵了500辆。
@漂流桶:前段时间打车去机场,出租司机开出的议价高于打表的2倍,不从;连续多次,结果一样,为赶时间只好认了!上车与司机攀谈得知,开发区的出租载客去机场,返程不得带客,否则属于“违法”。这是什么逻辑?符合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么?
微分享
@缘飞日月:男生对女生说:我是最棒的,我保证让你幸福。—这是推销。男生对女生说:我老爹有3处房子,跟我好,以后都是你的。—这是促销。男生根本不对女生表白,但女生被男生的气质和风度所迷倒。——这是营销。女生不认识男生,但她的所有朋友都对那个男生夸赞不已。——这是品牌……
微段子
@小眼昏花:电梯上,信报和半岛的同事提议,应该将食堂的菜,纳入考评体系。由职工打分,评为一等菜,二等菜和三等菜。每天,还要评出一个最差菜,不计分。对于文不对题的菜,如把西红柿炒西红柿命名为西红柿炒鸡蛋的,应该计一类差错,扣20分。
@豆蔻芳邻:新段子:“你小时候的梦想实现了吗?”“实现了一半……”“哦?小时候就想当程序员?”“不,想当警察叔叔……”“那怎么叫实现了一半?”“现在是叔叔……”
@坤如玛丽:大叔找小萝莉问路:“公安局怎么走?”小萝莉看了大叔两眼,问:“你是想走路去呢还是坐车去呢?”“可以坐车去?那当然是坐车了!” 于是,小萝莉把怀里的钱包递给大叔:“你把这个那好。”大叔接过钱包后,小萝莉立刻大叫:抢劫啦!十分钟后,大叔坐着公安局的押送车,华丽的离开了现场。
@鸭梨山大佗罗夫斯基:五大悲催:处了个宅女对象,是个喜欢宅在别人家的姑娘;生了个宝贝儿子,长得像隔壁老王;泡了个姓马的歌手,发现五万才能上床;买到了上海馒头,染得比A片还黄;去了趟外国旅游,被送到一个叫福岛的地方。 [编辑: 桑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