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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酚A将在我国被禁止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6: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卫生部昨天发布《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用容器公告》征求意见稿,拟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

  卫生部公告指出,4,4'-二羟基二苯基丙烷(Bisphenol A,又称双酚A或BP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双酚A可通过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迁移至食品中,具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其迁移限量。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迁移的双酚A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现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虽然双酚A止步婴幼儿食品用容器,但卫生部公告规定,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据悉,卫生部将婴儿配方食品罐装容器和塑料奶嘴中双酚A列入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双酚A对人体的健康影响评估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优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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