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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照顾老人获奖励,这个可以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5日00:12  红网

  昨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省长刘昆介绍,广东将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伤残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政策,并建立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政策,以及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奖励扶助制度。(5月14日《广州日报》)

  我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但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社会化养老制度还难以覆盖到全体老人,家居养老仍然是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

  不过,随着生活压力的不断加大,照料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子女收入的多寡、时间的多少以及性格、感情、品德等因素,都可能对赡养老人产生影响。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对家庭成员照顾老人予以奖励和扶助,显得非常及时和重要。对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进行奖励扶助,可以有效减轻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肯定。

  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就都从制度上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赡养。比如韩国和老人一同居住的家庭,在购房和税收上都能够享受到优惠或者免税的待遇。在日本,老人与子女的同居率非常高。日本政府规定,如果子女照顾70岁以上收入低的老人,可以享受减税;如果照顾老人的子女要修建房子,使老人有自己的活动空间,他们可以得到贷款;如果卧床老人需要特殊设备,政府予以提供。即使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居住的距离也不远,以送过去一碗热汤而不会凉为标准,这就是著名的“一碗汤距离”。

  可见,形成赡养老人的社会风气,国家政策的引导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广东省的政策不但应该鼓励,而且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一些。比如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赡养老人和职业生涯是一对现实的矛盾,能不能从制度上进行设计,使鱼与熊掌兼而得之,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我国的明清时期,就有官员亲老的养老保障制度——终养制。就是当官员因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年老,依例具呈暂离职务,回籍伺养。伺养终止起复后,听部坐补。这在今天,也许还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赡养老人当然是子女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问题,是政府的责任所在。子女的情感是社会化养老不能替代的,从中国的传统来讲,更适合家居养老这一模式。如果国家能够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予以支持和引导,也许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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