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为揽患者“包装”非法诊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5日01: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王培友 立政

  本报讯(王培友 立政)5月6日,无证行医的孔牧被移送至山东省高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这是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该院适用《解释》规定审查起诉的首个无证行医人。

  不惑之年的孔牧,高中毕业后干了两年村医,便改行建筑工。然而,既脏又累挣钱又不易的建筑活让孔牧瞄上了“个体诊所”的营生。1997年,他在没有任何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房开设了“中西医诊所”。为招揽患者,掩人耳目,孔牧对他的诊所进行了“包装”,先是制作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又悬挂了“某医院新型合作医疗指定报销单位”的牌匾。从此,孔牧一干就是14年。其间,卫生行政部门曾3次对他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止非法诊疗活动,但孔牧置若罔闻。高密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

  检察官介绍,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