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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伟
本报讯(记者傅伟)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与高级法院日前联合向各分市检察院、各地市中级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对“两院”制定的《关于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加强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规定(试行)》,认真遵照执行。据介绍,《规定》是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的。《规定》要求,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应当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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