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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也应“财政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5日02:57  长江商报

  现在网消息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做法。一个疑问随之而来:国有企业是否也应比照政府做法,也要“财政公开”? 问题的提出并非“思维惯性”,而是目睹国企乱象而来。

  本周,针对媒体报道中海油员工人均薪酬38.67万一事,中海油总公司方面称,员工人均收入的确高于石油石化行业平均收入水平。而此前,中石化曝出天价装修之后,又曝出天价酒事件,以及在京郊建豪华酒店的事情;最近还曝出安徽省电力公司集资建别墅,干部配高档车当自驾车的事……层出不穷、令人咋舌的国企天价薪酬、奢侈消费,刺痛民众的神经,隔膜社会的心理,公开国有企业“财政”迫在眉睫。

  从理论上讲,尽管国有企业的性质跟政府部门不同,它是市场主体,是经营性单位,但它的国有身份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属于全民所有,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要让它的行为对国民,股民以及政府负责,它的“财政”同样应该纳入到监管透明的渠道中来。

  我们知道,政府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有企业资产及其收益的全民所有性,决定了其“财政”也负有这一责任,要其上缴利润就是这个意思。为此,国企首先要账目清楚,公开透明,赚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钱花到哪里去了,要明明白白,经得起审计和监督。否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是一句空话,国企乱象仍会丛生。

  一般而言,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也会因竞争形成垄断。但这种垄断是相对脆弱的,为了保持高利润和高收入,企业必须不断提高效率,否则,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打破格局。但是对于我国的油、电、气等国企或行业而言,实行严格禁入、专营的市场,是被行政性的禁入手段保护起来的垄断,是一种硬性的垄断,它将更多的竞争者关在门外,主要通过行政垄断获得“定价权”从而获得高利润和高薪酬。可资佐证的材料是,《财富》杂志曾有统计,“石化双雄”的效率仅为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的1/23,人力成本却是其4倍。

  行政垄断国企依靠行政保护获利,而行政是公器,是公众授予的权力,绝非某一个企业、行业的私器,当企业以公器为自己谋私利时,公众对这种借公谋私的行为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有理由要求行政垄断国企公开“财政”。

  对于国企的“财政”状况,一直说不清道不明。今年2月,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利润为440亿元。国资委一官员曾对此作出解释说,国有资本收益就像是全国人民的一笔储蓄,不会被企业内部人拿走,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拿出来。

  会不会被企业内部人拿走,必须账务公开透明,才能取信于民。按目前的情况,等于国企赚了100元钱拿出2块2毛钱来作回报(还没有直接分到公众手里),连个零头都不到。还有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9年,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出221亿元(占13%),以及支持中央企业重组支出908亿元(占54%)等方面,国有资本收益基本上用在内部流转,极少用作公共资源。难怪,坊间一直在追问:国有企业赚了那么多钱,为什么民众很少分享到其发展成果?

  去年讨论《工资条例》草案时,国家将限制国有垄断企业高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国有垄断企业定期公布工资平均水平、涨幅、增长金额,以及上报、审核、听证等。但雷声响过,雨迟迟未下。因此,所谓“不会被企业内部人拿走”,在种种事实面前让人存疑。而中海油这次面对质疑的回应,态度虽然“诚恳”,但并没有认为“高于”有什么不妥,而且表态的话让人读出一种“我就高薪你怎么着”的态度。这种态度与国企要求产品涨价、甚至要求国家补贴时哭穷的态度迥异。到底涨价是成本压力大到内部无法消化,还是为了获得更好的薪酬收入和三公消费,国企“财政”未公开之前,难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根本上杜绝国企乱象,一要始终把国有企业限定为“公益企业”,不能偏离这个定位;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型,政府只做市场的公正裁判员,避免一些部门与国企结成“分利联盟”;三要加快国企“财政公开”。当前,国企“财政公开”最易入手,也是解决国企乱象的第一步。

  ◇ 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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