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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摔伤住院4月工资一分都没领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5日04:02  华龙网-重庆晨报

  重庆晨报讯 (记者 伊永军) 一名成都来重庆打工的油漆工不慎从高处摔下,落在一个石墩上,脊椎受伤。住院4个多月来,施工方老板一直没有露面,只是通过别人定期支付医药费。虽然医药费没有拖欠,但这位打工者住院4个多月的工资却一分没有领到。

  现年44岁的宋云建是成都市都江堰人,妻子在家务农。家中还有一个22岁在上大学的儿子,以及一个15岁在读中专的女儿。宋云建平时在外面接些散活,主要在建筑工地做油漆工。他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家的收入全靠他。

  去年12月21日,宋云建和成都一位工友邀约一起,来到位于北碚北温泉的一建筑工地干活。当时和施工方说好工钱是120元一天,并且管吃管住。

  今年1月11日,宋云建正站在工地上一个离地面约两米高的架子上粉刷墙漆,忽然架子上的跳板断裂,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的他跌落下来,恰好落地处有个石墩子,背部磕在了上面。疼痛迅速袭遍全身,然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工友们把宋云建送往北碚中医院,经医生检查,其脊椎第四椎体压迫性骨折,压迫脊髓神经,需进行脊椎手术。手术后,宋云建的体内共置入了6颗钢钉、3块钢板,生活暂时不能自理,其妻专门赶到医院来护理。

  从1月11日至今,宋云建已经住院4个多月了,医药费到目前为止花了66100多元。虽然这笔钱已由工地垫付,但施工方老板至今没有露面,宋云建一直想与老板当面交涉,协商赔偿问题。而且,从进入工地打工到受伤之间的20天时间,以及住院的4个多月来,宋云建一分钱工资都没领到,现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生活费完全靠他承担。没了工资收入,两个孩子的学费也成了问题。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红光昨天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966966感谢李先生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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