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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社区医院6月30日起将“进价卖药”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从6月30日起,全省基本药物目录的使用范围,将由之前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扩大至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自此,四川省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进价”卖药。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除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外,还将实行零差率销售,即“进价”销售,执行全省统一定价。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再购进非基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药物及时盘点,在7月31日前过度使用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非政府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将对其实施经费补偿机制。省财政厅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3000元(高海拔地区继续执行1万元标准)。不过,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基本药物使用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据了解,四川省基本药物目录分为国家药物目录以及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两部分,共计1084种。目前已完成的前三批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其中,国家基药550个,降价幅度51.7%;省补基药193个,降价幅度56.38%。

  成都晚报记者 易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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