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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待岗1年后工作没了 经调解打工者获赔2万

  半岛都市报5月14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徐振凯) 2007年底,小张因身体不好,向厂里提出换岗,厂里让他回家等通知。结果等了一年多,小张到厂里一打听,发现自己的工作早就“等”没了。小张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部门裁定工厂赔偿小张损失 。小张迟迟拿不到赔偿,又到检察院申诉。近日,检察院组织工厂和小张进行调解,小张拿回了2万多元赔偿。

  小张在崂山区一家工厂打工,2007年底,他因身体不好,申请换个岗位。“厂长说让我回家待岗,等岗位调整好再通知我去上班,但我等了一年多也没等到公司通知。”2009年,小张到厂里一打听,原来自己的工作早就没了 。“厂里说根据规定,无故旷工三天就自动解除合约。”小张认为,厂里的说法他无法接受,便向劳动部门申请了仲裁 。经过仲裁,劳动部门裁定工厂和小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小张经济损失 2万多元。工厂不服仲裁,又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撤诉。

  为了拿回赔偿,2010年,小张向崂山检察院提起了申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发现工厂还拖欠了小张大量加班费。小张说,“在工厂干的时候,原本规定每周休息一天,但由于工作任务量大,加班是家常便饭”。

  考虑到小张的实际情况,近日,崂山检察院启动了诉前和解机制,组织工厂和小张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工厂和小张解除了劳动关系 ,小张也顺利拿到了 2万多元赔偿金。记者了解到,对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崂山检察院可通过“诉前和解”机制来促成当事人和解,从而减轻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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